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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开三轮摩托 还拉着弟弟一起玩命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曹军 侯柏阳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4-17 14:22

  未满18岁,没到申请驾驶证的年龄就开车上路,车上还拉一个刚满16周岁的少年,近日灯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获了这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28日7时,灯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戴金良带领民警和协警在北立交桥桥头执行日常护学任务。7时20分,一辆载着两人的三轮摩托车由西向东驶来,车上两名男孩均未佩戴头盔,看起来年纪偏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显得有些慌张,不但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就连身份证也不能向执勤民警提供。细心的民警还发现,该车司机一脸稚气,看似未成年人。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宋某今年未满18岁,车上坐的是一个刚刚满16周岁的少年,不可能持有驾驶证,且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还没有牌照。原来二人是灯塔市大荒地村的,驾驶人宋某在灯塔一家小吃部当学徒,坐车的是他弟弟,辍学后在家呆着没意思,和他哥哥经常来灯塔玩。小宋嫌骑自行车累,最近他爸爸出门打工,正好有一辆三轮摩托车闲置在家,于是小宋就天天开着三轮摩托车拉着弟弟来灯塔。这可不是普通的三轮摩托车,是油电混合的,没有油了可以换上电瓶继续行驶。宋某居然还是个法盲,不知道驾驶三轮摩托车还需要驾驶证,没骑几天就被交警查获了。

  执勤民警当场以案说法,列举了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经民警教育后,两名未成年人均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民警将宋某连同三轮摩托车带至大队后,依法对驾驶人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7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民警随即联系两名未成年人家长来大队,并要求家长带回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