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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启动新一轮年报工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8-03-13 09:45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启动新一轮年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凡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设立、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报公示。对于逾期未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17年,绥中县共完成个体工商户年报19845户,年报率84%;企业年报3801户,年报率92.2%;农民合作社年报1019户,年报率80.4%;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省工商局评为省年报公示行政指导先进单位。

  今年,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年报前期工作重心放在宣传引导上,通过报纸公告、日常检查提醒、电话告知等方式,为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营造舆论声势。与此同时,还通过公布县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和各分局年报咨询电话等方式,强化年报公示咨询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权威、准确的咨询服务,使企业能报、会报,确保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保持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