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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龙港区: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开“良方”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伍超 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2-23 10:03

  辽宁长安网讯 2月11日,记者从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龙港区法院充分发审判职能,从立案、审判、执行和加强宣传四个方面入手,畅通高效便民通道,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遇到侵权能够到法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是冷静之举。为了让农民工在法院感受到家的温暖,龙港区法院畅通绿色便民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处理。对无法自行书写诉状的,口头立案。对涉众案件,当场审查、当场立案;对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引导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对有调解可能的,力争调解结案,降低诉讼成本,迅速地解决纠纷。在重抓立案效果的同时,加强司法援助,通过诉讼费用的减、缓、免等及时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在确保审判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效能意识,缩短审理时限,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做到便民高效,实现案结事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庭审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进行细致耐心解释,庭审后做好判后答疑;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了解农民工真实生活,就地开庭、就地办案,争取就地解决实际问题。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证执行效率,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网上查询,执行标的物网上拍卖。对有能力执行而转移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依法运用拍卖、变卖等措施,以利快速执结案件。注重加强与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横向联系,综合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维护权益,充分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进行法律宣传。专门组织法律宣传队到工地、街头、乡村对农民工如何维护权益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巡回审判时利用庭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个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定期对农民工维护权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有意形成社会关心农民工、爱护农民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