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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银州区:提前介入保护未成年人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01-19 08:13

  辽宁法制报讯 1月6日,铁岭市银州区某淘气堡内发生一起打人案件,被害人为一个13岁男孩与他的母亲。现场视频近日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广大群众关注。

  为了保护被害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得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管辖该案件的公安机关——铁岭市公安局工人分局,根据《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申请提前介入该案件。嫌疑人何某、宫某、宫某华三人已于1月8日11时许到工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1月9日,银州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前往工人公安分局与承办干警共同调查、研究该案件。目前,3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被害未成年人转至沈阳市救治。

  针对未成年人群体暴力伤害事件往往会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尤其心理产生巨大影响,事后的应急和处理十分重要。此案中,银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一方面认真履行引导侦查的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让被害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对他的关心帮助,对恢复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大有裨益。同时,结合办案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儿童娱乐场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杜绝类似重大恶性案件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