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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三十条”为自贸区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长海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1-16 15:26

  本报讯 新年伊始,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营口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从司法理念、司法审判、司法职能、司法队伍等层面提出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30条举措,为自贸区各项工作先行先试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作为我省三个片区之一,战略地位重要。营口中院注重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与着力点,积极应对自贸区建设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去年初,营口中院即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列为法院重点工作,并成立了两级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负责机构。目前营口中院确定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涉自贸区营口片区案件的基层法院,该院已成立涉自贸区案件专门合议庭。

  此外,营口中院将严格按照辽宁自贸区制度创新清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涉自贸区审判制度创新,即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创新、专业审判创新、审判管理创新、诉讼便利化创新和司法保障创新。营口中院正在制定出台《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为涉自贸区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及执行等环节提供指引性思路,统一裁判尺度。